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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正式切换通知书

时间:2016-04-21 12:27:24 来源:招商信诺 浏览次数:

致客户通知书

5月1日“营改增”正式切换

尊敬的客户:

您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3日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正式将金融保险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并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

根据政策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保险业将无法再开具营业税发票,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个人保险保单之保费发票的切换、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票的切换:
2016年5月1日起,我司停止开具营业税发票。若您的保单生效日在2016年5月1日之前,如您有发票开具需求,请于2016年4月28日(含)之前致电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88提出申请,我司将为您开具相应的营业税发票。若您的保单生效日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如您有发票开具需求,同样请您致电我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提出申请,我司将为您开具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发票的申请:
请您本人致电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88提出申请,并提供您的保单号,核对姓名、地址、手机号等信息。可开具发票金额为您已交纳保险费且尚未开具发票的金额。

三、发票的电子化方向:
我司已实现交费记录电子查询,您可登录我司会员中心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招商信诺在线”查询交费记录,该交费记录可作为您完成交纳保险费义务的有效凭证。同时,我司正积极配合各地税务局推行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效力相同,待当地税务实现电子发票技术后,您可登录我司会员中心申请并查询下载电子发票。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400-888-8288。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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