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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险有哪些特点

时间:2015-04-30 11:10:36 作者:小诺 浏览次数:

摘要:团体意外险是指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团体意外险是指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团体意外险有哪些特点

团体意外险的特点主要有:一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投保人是一个投保前就已存在的单位,如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被保险人是单位的人员,如学校的学生、企业的员工等。

二是保险责任主要是死亡责任,以被保险人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所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三是保险金额一般没有上限规定,仅规定最低保额。

四是保险费率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于是单位投保,降低了保险人管理成本等方面的费用,保险费率因此降低。

五是在通常情况下,保险费交纳是在保险有效期开始之日一次交清,保险费交清后保单方能生效。

团体意外险的保障内容

团体意外险会给整个团队里的人提供保障,一般来说,当团队中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保障的过程中受到了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甚至死亡时,保险公司就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赔偿一定的费用。团体意外险可以给被保险人提供很大的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遭遇意外伤害时死亡了,保险公司需要进行死亡保险金的给付,一般都是全部给付。如果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留有终生残疾,根据被保险人残疾的程度,保险公司按照不同的标准来给付赔偿,不同于死亡给付,残疾赔偿都是部分给付。

当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时,一般情况下都会造成医疗费用的支出,这样一来保险公司也需要进行医疗费用的赔偿。但是,医疗赔偿都有规定最高的赔偿标准,且意外伤害医疗险,保险公司是不能直接承保的,这种保险一般都是作为附加险出现。

此外,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暂时不能正常工作或短期失去了工作能力时,保险公司也会为被保险人补偿停工费用。团体保险费用的支出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每位员工、每月二千元內的团体保险保费,可以核实认列费用,既为员工谋福利,又为公司节税。公司购买团体意外险以后,相当于对每一个员工都有了相应的照顾,使员工的生命更有保障。这样可以进一步减少公司人员的流动性,提高公司的生产力。

免责声明:本文仅以传播保险理念,普及保险知识为目的,具体保险产品责任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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