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社保缴费费率,养老保险下调1%。
具体调整为,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8%调整为27%,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北京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2%调整为1%,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调整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此次养老、失业保险费率调整,由市社保中心通过信息系统统一调整到位,参保单位无需申报。
对于农民居民的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区县政府(含乡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上述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
1、缴费比例下降对个人待遇不影响
近期我国超过12省份宣布下调社保费率,下调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会对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增长因素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待遇水平。
2、缴费比例下降,不影响个人养老金。
可以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此举每月将为用人单位降低用人成本近7亿元。还同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