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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能补缴养老保险?

时间:2018-06-28 12:24:42 来源:招商信诺 浏览次数:

摘要:为何不能补缴养老保险?

  为何不能补缴养老保险?

  于都县郑女士、孙女士等来电:我们是于都县商业局下属的铁山垅矿区贸易公司大集体综合店的职工,想个人办理养老保险,但于都县社保局却说不能办,这是什么缘故?于都县社保局:个人代缴企业部分没有政策依据

  据郑女士介绍,她们是于都县商业局下属的铁山垅矿区贸易公司大集体综合店的职工,是经过了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招工给予安置的职工。铁山垅矿区贸易公司从1988年10月起为她们缴纳了14个月的养老保险金,后因单位无能力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导致她们中断了缴交养老保险金。郑女士从后来的相关政策了解到,个人可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于是,她们想补缴保费(包括个人代缴企业部分支出)来办理养老保险,但于都县社保局称这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办理。

  于都县社保局副局长曾鸿向记者解释,按照惯例,企业补缴必需全员参保才予办理。而于都县社保局在对该企业现有职工养老保险费欠费的本金、利息、滞纳金、预留、预缴、社会化管理费等费用情况进行测算后,发现由于个人缴交部分费用数额大,大多数人经济上无法承担,根本无法达到全员参保。针对这种情况,于都县社保局便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建议对该种情况参照《关于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按政策发放每月20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给他们,此举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同意。

  针对让有能力补缴保费者先行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请求,于都县社保局认为,企业为职工缴交养老保险是其应尽的义务,而郑女士他们所在大集体公司在上世纪80年代末解体,无资产说明企业已无力再为职工缴交养老保险金,至于个人代缴企业部分没有政策依据,因此不予办理,并建议也划入领取每月20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人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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