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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指定受益人-招商信诺苏州分公司宣

类型:招商信诺 发布时间:2025-03-12 19:59:18
案例背景:
2024年初,客户申先生在我公司合作银行渠道投保一份分红型年金保险,受益人为“法定”。保单生效仅数日后,申先生因意外事故入住医院ICU治疗,经过10个月的治疗,申先生最终于2024年11月不幸离世。申先生配偶罗女士和儿子在2024年12月找到保险公司,以申先生未签署回执,保单未生效,要求保司原路退回保险费20万元。
收到申先生配偶和儿子的联系后,我司管理层、消保部、合规部人员高度重视,迅速对保单投保流程进行回顾:客户销售环节均按照规范标准进行,虽回执未及时签署,但保单已正常扣款并生效。
面对被保人家属的不理解和悲伤,我公司代表人员多次安抚客户,在由浅入深的多次沟通后,也充分获得了客户的信任和理解。我公司代表从相关法律条款帮助客户理解保单的状态,同时也了解到客户实际存在家庭纠纷问题,被保人的母亲目前在世,按照保单受益人的相关法律描述,被保人母亲也拥有继承权利。
基于罗女士给出的信息,我司代表体现充分的同理心和理解,耐心的分析了罗女士当前的状态,并给出罗女士一些当前保全婚内财产的建议。罗女士逐渐从混乱、悲痛的敏感情绪中缓解,慢慢接受了我公司的解释,最终,罗女士及子女选择通过“保单理赔”的方式获得自己应得的受益份额。

案例启发:
指定受益人有什么作用?
1.减少家庭纠纷:指定受益人具有法律效力,能减少家庭成员因争夺资产产生的矛盾。例如,明确指定子女为受益人可避免兄弟姐妹间的争议。
2.明确意图:通过指定受益人,可以明确谁将获得被保人的理赔金,避免因未明确意愿导致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按法律规定分割,可能与被保人的真实意愿不符。3、保护隐私:遗产认证是公开程序,所有分配细节会被记录在案。指定受益人可保持资产分配的私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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