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病情 恶意带病投保,涉嫌保险诈骗罪【招商信诺广东分公司】
类型:招商信诺
发布时间:2026-09-10 09:57:30
案例
李先生于2023年先后在5家
保险公司投保了总保额200万的
重疾险,投保时均隐瞒了自己已确诊肺癌早期的事实。等待期(90天)刚过,李先生就向多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称自己“刚确诊肺癌”。
保险公司理赔调查时发现,李先生的首次确诊记录在投保前1个月,且投保时间集中、保额过高,存在明显骗保嫌疑。随后保险公司联合调查,李先生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立案,最终不仅没拿到理赔金,还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5万元。
风险提示
1、故意隐瞒病情、虚构保险事故骗保,不仅会被拒赔、解除合同,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多家投保高保额保险时,保险公司会通过行业共享平台核查投保记录和病史,不存在“钻空子”的可能;
3、保险是“风险转移工具”,不是“获利工具”,投保应遵循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