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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发现就相当于判死刑?这些胃癌风险须注意!

时间:2021-01-27 13:40:06 作者:招商信诺 浏览次数:

摘要:现阶段我国的胃癌防治工作仍然不足,胃癌的早期预防非常关键。做好胃癌宣传工作,了解胃癌相关致病因素,推动胃癌的早期筛查,提高胃癌诊断率,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才能提高患者的生存率。

  据《中国胃癌流行病学现状》报告显示,2012年全球胃癌新发95.1万例,死亡72.3万例,而中国的发病例和死亡病例数量均占了全球将近一半!

  许多人对平时的胃痛不重视,等到去检查时才发现已是胃癌晚期!医生也表示,胃癌的早期没有任何严重的症状,容易与普通的胃肠疾病混淆,不去检查很难发现,很多人几乎是一被发现就相当于“判死刑”。

  我国的胃癌如此多发,那么胃癌的致病因素是什么?今天,小诺带大家了解一下胃癌的致病因素有哪些:

  1、腌渍、油炸、烟熏类食品

  胃癌在中国高发,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中国人喜欢吃腊肉、咸菜、烧烤类的高盐食品,食盐摄取过多会损害胃表面的粘膜,导致胃酸分泌异常;同时腌渍、油炸、烟熏类的食品会产生强致癌物质,从而诱发癌症。

  2、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是我国胃癌的主要病因,它使胃癌的患病风险增加了2.7-12倍。幽门螺旋杆菌可致胃炎和胃溃疡,胃部在幽门螺旋杆菌的长期侵害下,导致胃病越来越严重,最终发展成胃癌。

  3、抽烟喝酒

  烟草中含有尼古丁、亚硝胺等致癌物质,容易诱发胃癌、肺癌、膀胱癌等多种癌症。

  酒精虽不致癌,但酒精在体内代谢时产生的乙醛属于一类致癌物,而大多数东亚地区的人对乙醛的代谢功能低下,使得乙醛在体内积累,从而导致胃癌的发生。

  4、不良生活习惯

  不良的生活习惯比如熬夜、饮食不规律等可以引起人体内分泌系统和免疫系统紊乱,使患癌的风险加大。

  图片来源:摄图网

  最后借由胃癌这个事例,小诺给大家科普一下相关的保险知识

  招商信诺关爱特定恶性肿瘤疾病A保险专保胃癌、肠癌等特定高发癌症,该保险规定被保险人须为投保人本人。

  这里所说的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如果投保人以自己为被保险人进行投保,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就是同一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以传播保险理念,普及保险知识为目的,具体保险产品责任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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