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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机少用3小时,保险竟然少赔付34万!

时间:2021-10-01 11:30:31 作者:招商信诺 浏览次数:

摘要:近日,一位患重疾的市民因为呼吸机少用了3个小时,没有达到深度昏迷的重疾理赔标准而惨遭轻症赔偿,该事件引发了全民关于重疾险的热议。

  之前,网上的一条信息引发了全民的热议。浙江省温州市一位市民因为突然罹患重症住进了ICU,持续深度昏迷9天,呼吸机使用时间长达93个小时,风险评分为高危。但却因为使用呼吸机不足96个小时,无法进行重疾险全额理赔

  据了解,该市民先后花费了6万多元购买了两份重疾险,总保额共计近50万元,其中一份还附加了高达百万元的住院医疗险


图片来源:摄图网

  但让这位市民没有想到的是,曾经投保重疾险的两家保险公司先后给出的理赔标准都是按轻症赔付30%,即15万元。其中一个原因是,深度昏迷的重疾理赔标准是96个小时,该市民还差3小时,未达到重疾理赔标准。

  事实上,很多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对于“深度昏迷”的条款均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但是,呼吸机的使用时长并不是认定深度昏迷的标准。在实际临床中,医生在考虑治疗方案时,只会从医疗安全、治疗效果等方面去考虑,而不会考虑商业保险的赔保规定。因此,上述条例在临床中的可操作性并不强。

  保险公司、医院、患者对重疾的理解往往不尽相同,他们对重疾的不同定义是导致重疾险理赔难的原因之一。通常而言,保险公司会在理赔标准和疾病名称上设置门槛,但从医学角度来看这些门槛都是不合理的,从法律层面讲这些则属于格式条款。

  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尚未出台对重疾险条例设定的监管措施,各家保险公司只需将产品向中国银保监会备案即可。因此,小诺建议投保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看清楚保险合同条款,尤其是理赔条件方面的相关内容。

免责声明:本文仅以传播保险理念,普及保险知识为目的,具体保险产品责任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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