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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人寿是一家专业、稳健、创新,以健康保障为专长的中外合资寿险公司,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涵盖保险保障、健康管理、财富规划等产品及服务,中外股东分别为招商银行和信诺集团。
在人身保险方面的保险欺诈有:投保人过高地确定保险金额,以便将来获取更高的保险金、隐瞒资料以及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等.
保险人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包括: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足以影响保险人的承保决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并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等等.
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包括期限届满、合同解除、合同违约失效、合同履行以及保险标的灭亡或被保险人死亡,等等.
承保是指保险人接受保户的投保并签发保险合同的过程,即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通过协商,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取得意见一致的过程.承保的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有利于控制逆向选择、利于保险费率的公正、有利于促进被保险人的防灾防损.
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合格;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客体不合法和内容不合法.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般需经过下列程序:投保人向保险人及时告知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的情况;保险人进行审核;保险人在原保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和投保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诚信实用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可能影响对方是否缔约以及缔约条件的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缔结的认定与承诺.
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人的义务包括:赔付保险金的义务;说明的义务;及时签发保险单证的义务和积极履行防灾防损的义务.
商业保险合同必备的要件有: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和保险合同必须合法.
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投保人的义务包括:缴纳保费的义务、如实告知的义务、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保险事故通知义务、防灾防损和施救的义务和提供有关证明、单证和资料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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