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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行使合同权利 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时间:2020-03-14 10:28:05 来源: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自己以前患病不严重,可以不告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电话回访只是走形式,应付过去就行?投保单内容太多没时间看,签个字就可以?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您,在签订保险合同过程中,应正确履行法律赋予您的各项权利义务,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根据我国《保险法》,在您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应当如实回答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或者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会对能否获得保险保障产生重大影响。

二、在您购买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时,保险公司会在犹豫期内对您进行电话或电子化回访,这是保障您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如您对所购买保险产品存在疑问,应当及时提出。保险销售人员如果要求您在电话回访时一律作出肯定答复,您可以果断说“不”!

三、在您签订保险合同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投保单、投保提示、保险条款等材料,仔细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保险保障,从您负责任的签字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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