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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之保险法篇

1995年,我国第一部《保险法》实施,采用保险合同法与保险业务法统一规范的立法模式。

2002年、2009年、2014年、2015年,《保险法》先后经历了四次修订,其中2009年对《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作了较大的改动,推动了保险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

200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解决新旧保险法衔接适用问题。

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决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一般规定部分的法律适用问题。

201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解决保险法人身保险合同部分的法律适用问题。

201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解决保险法财产保险合同部分的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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