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新契约回访又称新单业务回访,是指为确认投保人知悉保险合同保障责任内容和犹豫期等相关权益,保险公司在犹豫期内对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的回访。
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谎称可办理全额退保,诱导消费者使用不正当的投诉维权,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一旦发生风险将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是很重要的一项选择,因为这是一份保障,更是爱的传承,而指定受益人不仅仅能够有效尊重被保人的意愿,更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