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2]2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 7号)和《招商信诺保险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以下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与招商银行的关联交易
  公司自开业以来,一直与招商银行(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合作开展银保业务和电销业务,并向其支付代理手续费、电销席位费等费用。公司与招商银行持续签有兼业代理协议。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确认公司与招商银行因保险代理手续费结算等交易在2011年度累计金额已达到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属重大关联交易。

详细交易信息:

交易对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政策 市场价格
交易目的 支付代理销售我公司保险产品的手续费、电销席位费等
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致公司2011年度手续费等支出增加约1.9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