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2015]4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 7号)和《招商信诺保险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以下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与招商基金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按1.1972元/份的公告净值,申购83,527,981.95份招商基金管理的招商安泰债券A,申购费用人民币300元,投资金额是人民币1亿元。
根据中国保监会相关规定,本公司此次申购达到保监会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故对上述情况在此予以披露。
详细交易信息:
| 交易对手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协议签订时间 | 2015年12月 | 
| 定价政策 | 申购当日的基金单位净值 | 
| 交易目的 | 出于自有资本金账户的投资需求 | 
| 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 
| 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 上述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没有负面影响。 | 
 
				 
								 
								 
							 
							 
							 
							 
							 
							 
						 
						 
						 
						 
							 
						 
						 
							 
							 
							 
							 
							 
							 
							 
							 
							 
							 
							 
							 
							 
							 
							 
							 
							 
							 
							 
							 
							 
							 
							 
							 
	 
						 
						 
						 粤公安网备
					44030402003784号
粤公安网备
					44030402003784号 粤ICP备11053445号
粤ICP备11053445号 本网站支持IPv6
本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