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2015]6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 7号)和《招商信诺保险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以下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与招商基金的关联交易

我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认购外贸信托发行的外贸信托•诺信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劣后级份额5000万份,实际认购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000万元。
根据中国保监会相关规定,本公司此次认购达到保监会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故对上述情况在此予以披露。

详细交易信息:

交易对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时间

2015年8月

定价政策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前提下,由交易各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协商确定。

交易目的

投资该信托计划不仅有助于提高我公司资金运用的整体收益率,增强我公司的保险产品市场竞争力,也有助于提升我公司在本期及未来信托存续期间的利润率水平。

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上述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没有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