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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银保监局】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假冒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提示

时间:2021-05-14 10:40:37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期,我省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不法分子以受害人有网络贷款记录需要取消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为名,要求受害人添加对方QQ或微信,并在QQ或微信上出示了所谓的相关工作证件,要求受害人办理京东白条、支付宝借呗、微信微粒贷等贷款业务,并声称此贷款不用偿还,受害人信以为真按照不法分子指示申请贷款并将贷款所得转入不法分子提供的账户。

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广大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湖北银保监局就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湖北银保监局及其派出机构不会以电话、社交软件方式办理案件,更不会要求金融消费者办理任何形式的资金业务。

湖北银保监局依法统一监督管理湖北银行业和保险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监管,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湖北银保监局开展金融监管或消费者保护工作,会严格遵循法定执法程序,不会以电话或社交软件的方式要求消费者办理任何形式的资金业务,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以直接认定为诈骗,切勿被不法分子以“将承担法律责任”“账户资金将被冻结没收”“将影响个人征信”等谎言迷惑。

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随着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逐步深入,电信网络诈骗出现一些新变化、新花样,也更具有欺骗性,消费者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记只要是陌生电话、陌生人以任何名义要求转账的,均为电信网络诈骗。家庭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络,多向老人、学生和小孩等家庭成员讲解电信网络诈骗案例,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金融消费者有金融服务需求的,应通过正规渠道从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对金融机构通过电话、网络开展金融服务存在疑问的,可向金融机构网点和官方网站、官方服务电话咨询核实。

三、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消费者应注意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不轻易泄露,不点击不明来源网络链接,不在不明网站、APP上填写个人身份信息,自己收到的各类验证码,不要告诉任何人,也不要在金融机构官方网站或APP外输入金融机构发来的验证码。不要轻信不法分子的言论,例如共享屏幕等。个人金融信息泄露的,要及时更换账户密码或注销银行卡。

四、遭遇损失及时报案

消费者一旦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向金融机构办理挂失、冻结,留存证据、提供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案件侦查,尽力挽回资金损失。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http://www.cbirc.gov.cn/branch/hubei/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970918&itemId=1414&generaltyp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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