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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4号消费提示:关于互联网保险投保的消费提示

时间:2021-03-19 12:26:32 来源:招商信诺 浏览次数: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已成为保险消费者越来越多选择的购买渠道。针对如何选购适合自己的互联网保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重庆银保监局发布2021年第4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

一是在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只有保险机构总公司设立的网络平台才是自营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在消费者有意购买相应保险产品时,应弄清发布营销广告、提供保险产品或服务的主体,选择正规保险机构和渠道,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

二是选购条款清晰、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互联网保险需投保人通过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的保险产品投保链接自行完成投保,要求投保人对保险产品、条款有一定理解和独立判断能力,因此在投保过程中要合理评估自身保险需求,优先选择形态简单、条款简洁、责任清晰、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保险产品。

三是认真阅读产品条款,重点关注条款内容和服务保障。互联网保险产品打破了投保的地域限制。在投保前,消费者必须认真研读保险合同条款,尤其是产品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条款,分清产品类型、保险保障期限、缴费期限、不按期缴费或提前退保的后果等,并结合自身需求评估判断是否需要购买,切勿片面听信保险从业人员口头推荐或承诺、网络营销宣传。部分经营互联网保险的保险机构在消费者所在地无分支机构,服务流程可能无法完全通过线上实现,影响后期服务体验,消费者需加以关注。

四是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审慎签字确认。投保信息是保险公司核保和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资料,投保单签字确认意味着投保人对于投保意愿和投保信息的确认,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应当自己据实认真填写投保信息,不要让其他人员代为填写,尤其是健康状况、年收入、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直接影响核保、回访等保单后续服务的重要项目。对于电子投保的保单,应当留意投保操作页面的各个流程环节,根据页面提示认真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等,清楚自身权利义务,切勿盲目勾选“已知晓”等按钮直接跳过重要信息,并反复核对所录入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后,再进行电子签字确认。

 

招商信诺重庆分公司

以上内容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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