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2015]3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 7号)和《招商信诺保险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以下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与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设立“中保投-招商局轮船股份股权投资计划”,募集资金400 亿元人民币专项用于对招商局轮船股份的股权投资。招商局轮船股份、招商局集团或其指定的其他主体,将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行使回购权,回购计划投资的股权。
我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认购中保投发行的“中保投-招商局轮船股份股权投资计划”人民币1亿元。
根据中国保监会相关规定,本公司此次认购达到保监会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故对上述情况在此予以披露。
详细交易信息:
交易对手 |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协议签订时间 |
2015年12月 |
定价政策 |
市场价格 |
交易目的 |
增加风险调整后的投资回报 |
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
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
上述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没有负面影响。 |